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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跟我說過他對miss這個字的看法。

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英文單字,有唸過一點英文的人大概都認得。
撇開首字大寫時當作「小姐」的名詞用法,大家另外熟知的兩種當動詞用的意思。
一個是想念,另一個是錯過。

想念與錯過,究竟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。
相遇之前,什麼都沒有,我不會想念,更談不上錯過。
當我們相遇之後,只要一不見,想念就開始浮上心頭。
當我很久不見你,我會知道,我已錯過了你,只剩下無盡的想念...

是不是當我們錯過了之後,我們就開始想念~
還是當我們開始想念,就表示我們已經錯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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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7) 人氣()